《澠池縣“科創飛地”模式招商引資獎勵辦法》已經縣十五屆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5月26日
澠池縣“科創飛地”模式招商引資獎勵辦法
為快速推進澠池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擬采用“科創飛地”模式招商引資,旨在打破地域界限,加強澠池縣與發達地區之間的跨區域合作,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項目合理布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實現合作共贏、利益共享?,F結合澠池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獎勵辦法。一、模式簡介
1.本獎勵辦法所指的“科創飛地”模式,是指孵化和產業化環節在空間上分離,研發孵化在發達地區、產業化在澠池縣的孵化載體(以下簡稱飛地孵化器)。其主要功能是推介澠池縣優越的投資環境、發展潛力,將海外、國內一線城市等創新資源和高端人才、優質項目、高新技術成果等飛地孵化育成后,項目成果產業化放到澠池縣,助推澠池縣高質量發展。
2.本獎勵辦法所指“飛地孵化器”,是指澠池縣在發達地區建設的眾創孵化平臺。在孵企業采用的是轉化孵化型,即針對發達地區擬在澠池縣準備產業化發展落地項目,工商注冊在澠池縣,研發孵化在科創飛地、生產經營在澠池縣,財稅由科創飛地負責辦理并協助支持轉化落地和政策稅收支持,項目達到高新技術企業或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等條件后,將研發生產一體化落在澠池縣。
3.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營、動態化管理”模式,聚焦發達地區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新材料和高技術服務等“雙創”資源,服務澠池縣的科技創新。
二、獎勵辦法
1.經營貢獻獎勵。按照“科創飛地”模式招引的所有企業完整自然年度納稅額計算,按其年度縣級財政貢獻的85%給予獎勵。
2.辦公用房補貼。通過“科創飛地”模式招引的企業在澠池縣注冊并開始納稅,每年給予100平方米房租全額補貼,超出部分由企業自行承擔。
3.招商獎勵。通過“科創飛地”模式招引的企業在澠池縣注冊并開始納稅,每家以5萬元標準給予招商單位獎勵,以實際項目落地為準。
4.飛地運營補貼。根據招引企業情況,飛地運營管理需配置3—5人運營團隊,具體產生的人力成本以當地實際情況為準。
5.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雛鷹”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對連續三年認定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企業每新增認定一個上述國家級、省級中心,分別補助10萬元、5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市創新聯合體,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縣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3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等,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市中試基地,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6.貸款貼息。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澠池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通知》(澠政〔2023〕2號)執行。對招商引進的中小型企業生產經營性銀行貸款,給予50%貼息(期限為兩年,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7.安排就業扶持。通過“科創飛地”項目引進的企業,吸納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穩定就業并繳納社保的,給予企業200元/人/月的吸納就業補貼;吸納???、??埔韵聦W歷或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并繳納社保的,給予企業100元/人/月的吸納就業補貼。
8.高管人才補貼。通過“科創飛地”項目引進的企業,年納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公司高管5年內按照其年度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縣級財政貢獻給予100%獎勵,每家企業不超過3人。
9.企業上市扶持。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企業上市掛牌的意見》(澠政辦〔2018〕34號)執行。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200萬元;對實現買“殼”上市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縣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15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8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企業成功轉板上市的,視同上市,按上述獎補標準予以差額獎補;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交易板掛牌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20萬元;在展示板掛牌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補2萬元。
10.出口創匯扶持。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澠池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通知》(澠政〔2023〕2號)執行。首次年出口額達2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和3000萬美元的,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人民幣10萬元、15萬元、40萬元和60萬元扶持。
11.創名牌扶持。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澠池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通知》(澠政〔2023〕2號)執行。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全國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12.發展壯大獎勵。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號)執行。從2022年起,對企業全口徑年實際上繳稅金首次突破3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5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1000萬元的,給予3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3000萬元的,給予10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5000萬元的,給予20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1億元的,給予30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5億元的,給予100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10億元的,給予2000萬元獎勵。
13.企業提質發展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制造業頭雁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能碳管理示范企業和省級能效、水效“領跑者”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14.企業產品開發與創新獎勵。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號)執行。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重大科技專項計劃的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1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市科技成果(含科技進步獎)的科技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的項目,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技術轉移輸出的企業,按照合同成交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購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發機構以技術轉讓方式向我縣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和發明專利的企業,按照合同成交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企業實施的產學研合作項目,每項給予2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首次填報研發費用統計數據30萬元以上,且建立研發費用專賬的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對縣域內納入研發統計范圍企事業單位的數據填報人員,給予500—2000元獎勵。
15.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獎勵。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號)執行。對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給予補助,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每件分別給予企業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每件分別給予企業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獲得省專利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件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5萬元、2 萬元、1萬元獎勵;當年新增發明專利授權達10件,給予2萬元獎勵,達5件,給予1萬元獎勵。
16.企業智能化改造獎勵。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號)執行。對企業實施以工業機器人、數控機床等智能裝備替代人工生產,提高生產效率和智能化生產水平的“機器換人”項目,按照整機購置或租賃費不超過15%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企業采用先進工業通訊方式進行設備互聯、數據互通、生產線全流程數字化改造,實現智能控制、在線優化、人機交互的數字化改造、智能化提升項目。按其設備、軟件、研發實際投資不超過30%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市智能工廠,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市智能車間,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省、市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獎勵。
17.企業綠色化改造獎勵。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號)執行。對企業實施節能、節水、清潔生產和基礎工藝綠色化改造,實現用地集約、生產潔凈、廢物再利用、能源低碳的綠色化改造項目,按照設備、研發、軟件等實際投資不超過30%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市綠色工廠,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由B 級晉級A 級,C 級晉級B 級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引領性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18.企業高端化改造獎勵。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號)執行。對不屬于上述改造范圍,但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加快技術研發、設備升級、工藝優化和安全達標的高端化改造項目,按照項目的設備、軟件、研發等實際投資不超過30%給予后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9.企業技術標準建設獎勵。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號)執行。企業成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主起草單位,且標準獲準發布實施,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且標準獲準發布實施,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企業新通過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項目驗收,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
20.企業質量管理提升獎勵。依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澠政辦〔2022〕13號)執行。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長質量獎、省長質量獎提名獎、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質量標桿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創新管理提質增效示范企業、創新管理提質增效優秀企業、誠信示范創建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2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工業企業質量信用3A級、2A級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獎勵。
21.人才引進獎勵。原則上執行“三門峽市人才科技政策三十條”:中共三門峽市委三門峽市政府《關于印發<三門峽市進一步激發人才和科技新動能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三發〔2021〕19號),以及“1+8”人才政策:中共三門峽市委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若干意見(試行)》(三發〔2017〕21號)、《關于印發<三門峽市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實施辦法>等八個辦法的通知》(三辦〔2017〕49號)等相關人才政策。
三、政策實施
1.適用范圍。本辦法僅適用于采用“科創飛地”模式,通過澠池縣人民政府與相關機構合作的“飛地孵化器”,落地澠池縣的主導產業企業,不包括房地產企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投資項目需符合澠池縣產業發展方向,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均需在澠池縣范圍內,且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經營且享受政策后3年不遷離澠池縣,不改變納稅歸屬地、不減少注冊資本。若被扶持企業違反本政策規定,澠池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有權追償扶持資金。
2.獎勵原則。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上級出臺優惠政策和條件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
3.重大項目可按具體情況實行“一事一議”。
四、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縣商務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相關鏈接:《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澠池縣“科創飛地”模式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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