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現將縣政府部分領導同志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姚振波同志: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黨組副書記
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經濟調節和運行、發展改革、工業發展、重點項目建設、財稅、退役軍人事務、應急管理、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督查、政務服務、機關事務管理、工農關系、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協助縣長分管審計工作。
分管縣政府辦(含金融工作局)、縣發改委(含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縣統計局、縣財政局、縣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接待辦、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縣煤管辦、縣礦產品計量服務中心、縣糧油流通儲備管理中心、縣鹽業公司。
聯系縣人大、縣政協、縣人武部、縣稅務局、縣消防救援大隊,以及市屬以上廠礦企業。
辛毅偉同志: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兼任縣公安局局長。負責公安、司法、信訪穩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縣司法局、縣信訪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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