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民法典涉及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辦〔2020〕11號)和市政府的相關要求,縣政府對2020年9月1日前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關于進一步加強質量工作的實施意見》(澠政〔2009〕23號)等100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關于印發澠池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澠政〔2011〕7號)等9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廢止。
附件:1.澠池縣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100件)
2.澠池縣人民政府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9件)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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